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章第八条“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,持录取通知书,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。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,应当向学校请假。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,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,视为放弃入学资格”和《钟山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(钟院字【2018】71号)第二章第四条“新生入学须持我院签发的《钟山职业技术学院入学通知书》和规定的有关证件,在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,按规定缴纳有关费用。因故不能如期报到者,应提前写信或打电话向学院请假,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两周。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,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,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。”现对2名社招学生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。
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:3月11日——3月17日。
联系电话:025-84361515。
若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招生就业处反映;若无异议,公示期结束后将对未报到学生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。
招生就业处
2022年3月11日
附表:放弃入学资格学生信息